種概念的疑惑
環球科學(Scientific American)六月號一篇關於物種分類的文章值得同學細閱。一直以來我對教科書上種的定義都深信不疑,這定義是由德國鳥類學家(Ernst Mayr)於1942年提出,根據他的說法,種是一系列種群,而種群內的成員能夠互相交配繁殖,却不能與其他種群的成員成功交配繁殖。但大自然很多物種分類的例子都不能簡單套用這教科書的標準定義,生物學家對一些看來差異相當大却能夠正常交配繁殖的種依然大感不解。例如科學家最近在墨西哥發現300萬年前從共同袓先分化出來的兩種猴子(長毛吼猴和懶猴)經常進行文配繁殖,哪麼牠們能夠被稱為兩個種嗎?
而最大的問題是有些物種根本沒有任何有性繁殖,比如說一種海洋動物蛭形輪虫(bdelloid rotifer)在一億年前就放棄了有性繁殖,哪麼利用生殖隔離的概念來定義輪虫的種群又是否恰當呢?微生物的分類就更加複雜,細菌不像動物那樣交配,但它們可以以其他方法進行基因交換。例如病毒可以把基因由一個宿主帶到另一個宿主,它們從完全不同的微生物種群獲得基因,因此教科書有關種的定義就完全用不上。
要解決這概念上的混亂,生物學家開始把進化史與分子、生態行為和生物學數據綜合一起提出系統發育分類,透過研究物種的進化史、生態作用和基因序列把牠們分門別類。釐清種定義的概念不單是為了命名權之爭,不恰當的命名可能把”人丁興旺”的動物列入瀕危物種名單而導致資源浪費,美國政府的紅狼保育計劃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紅狼其實只是東加拿大狼的一個南部種群而且為數眾多美國政府花費大量資源挽救一種離瀕危尚遠的動物,所造成的資源浪費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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